1、驾驶证扣分期限起始日为: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期限(即记分期限)为12个月,满分为12分,自机动车驾驶证首次记分之日起计算。
2、例如,6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,记分周期为6月1日0: 00秒至次年5月31日23: 59: 59秒,系统自动以6月1日0: 00秒为结算日记分。
3、申领驾驶证后,驾驶证的有效期和分期付款期限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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