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(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)
今天由湘潭网小编为带来关于工商总局在其官网公布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提出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,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,并提供技术保障。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。《办法》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指出,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...
更新时间:2022-12-01 15:40:38标签: 三种不适用工商总局 全文阅读